甲、 佛之释义
佛(1)之一字,本是梵语【佛陀耶】省称。译为智(2)者,或云觉者。
先说智者。【智】云智慧,慧是明了,智是决断。此与世智辩聪不同,专指能彻底认识宇宙真相,而具办一切事而言。其实,一切众生的心性,本来清净光明,天然就具备这种智慧。但以无始来,一念不觉,而有无明,遂使澈天洞地的光明,隐而不显,此在佛经上称之为【识】。识只是七情(喜怒忧惧爱恶欲)无明的作用,一团漆黑。学佛目的,就在去除无明,转识成智;浅言之:只是理智办事,绝无感情冲动。所以学佛之人,就如一采矿者,金藏矿中,须加开采陶炼,方得金用。
注解:
(1) 佛:佛陀之略。译言觉者,或智者,觉有觉察、觉悟之二义。觉察烦恼,使不为害,如世人之觉知为贼者,故云觉察。觉知诸法之事理,而了了分明,如睡梦之悟,谓之觉悟。自觉復能觉他,自他之觉行圆满名为佛。自觉者,简於凡夫;觉他者,简於二乘;觉行圆满,简异於菩萨。何则,以凡夫不能自觉,二乘虽自觉而无觉他之行,菩萨自觉觉他而觉行未圆满故也。
(2) 智:於事理决断也。 |